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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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5:25
法律分析:
各地市的大病救助标准不同,例如汕头市困难残疾*病救助:
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
法律依据:
《汕头市困难残疾*病救助实施意见》
二、救助标准
为让有限资金惠及更多处于困境的残疾人,本救助为年度一次性救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大病救助*的补充。扣除医院减免、医保报销费用后:
1.城乡低保对象、企业特困职工者,个人负担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个人负担部分1万元以上的,按1万元救助。
因病导致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患者以及生命垂危患者,参照低保对象救助标准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者,个人负担部分:5万元以上者,给予9000元救助;2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给予7000元救助;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给予5000元救助;不满1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救助。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列入计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