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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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06:00

公司不缴纳公积金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因此,如果企业不缴纳公积金,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的余额应当及时更新,并向职工告知;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对于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因此,如果公司不缴纳公积金,不仅会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将面临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如果员工发现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举报,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积金缴纳的手续具体如下:
1、单位要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凭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缴存登记表,到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单位才能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缴存到市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4、对新设立的单位,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地的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地的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6、新录用职工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在录用职工之日起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天内,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转移、封存手续;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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