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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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04:53
一. 相关概念
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二. *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财税〔2014〕48号)第一条之规定:
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表】: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示意表
三. 举例
假设甲于2010年1月1日购买一百万股某新三板股票X,该公司2010年1月31日向每位股东派发每股0.01元的股息。则:
如果甲在2010年1月31日出售该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100*20%=0.2万元
如果甲在2010年12月31日出售该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100*50%*20%=0.1万元
如果甲在2011年12月31日出售该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100*25%*20%=0.05万元
总而言之,该*的核心即通过税收优惠*鼓励长期持有小微企业股票,抑制短线炒作的投机行为。
引用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