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为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加强校园旅游包车监管,严防交通事故,坚决维护和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一科副科长黄峤、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副科长洪鸿标到大涌镇召开校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暨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会议。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及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黄峤对今年普遍存在的校园包车风险隐患案例进行了分析与普法讲解,并提出工作意见:
一是吸取有关违法违规案例教训,加强源头管理,发现委托的旅游公司、租赁公司和运输公司存在不合法、不合规行为时要及时纠正。
二是要加大对学校规范使用各类租赁车辆的业务指导力度,按需协助配合校方事前审核涉及租赁包车业务的相关合同和车辆清单等材料,并在事中对其真实性予以核准。
三是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适时开展联合突击执法检查,严格杜绝非营运和不合规车辆直接或变相参与校园包车出行、学生通勤等活动,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查处,以有力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出行。
下一步,大涌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做好客运包车、司机资质和证书审核把关,确保人车一致,全力确保校园包车安全。
一、核查“三证一合同”:
(一)核查承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核查承运客车道路运输证。
(三)核查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四)核查包车合同。
二、旅游包车“五不租”:
(一)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确保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三)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以便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状态。
(四)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车辆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以应对可能的意外情况。
(五)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租用的车辆必须签订正式的包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大涌发布编辑部
编辑 林幸珊、张美宝
责编 戴炳辉、李 仁
编审 郭艳艳